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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丰市委原常委、市委统战部原部长、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刘思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  • 2024-02-23 17:00
  • 来源: 市纪委监委

日前,经汕尾市委批准,汕尾市纪委监委对陆丰市委原常委、市委统战部原部长、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刘思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经查,刘思坤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;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廉,违规经商;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,泄露工作秘密超计划生育;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;以权谋私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

刘思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思坤开除党籍处分;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终止其汕尾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、陆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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